能源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六省纳入电力综合监管;发改委新规7月1日起施行;四部门座谈抵制储能行业不正当竞争今日头条

2026-04-30


能源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六省纳入电力综合监管;发改委新规7月1日起施行;四部门座谈抵制储能行业不正当竞争今日头条

 

 

每周电力资讯

内容速览

国家能源局在全国部署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国家能源局:河北、吉林、福建、湖南、广东、新疆六省纳入电力综合监管!

2026年7月1日起施行!国家发改委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山东济南:将预防性试验作为用户侧电力设备接入电网的前置条件可能增加用户负担。

四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坚决抵制储能行业不合理、不正当竞争行为!

 

一

国家能源局在全国部署开展

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印发通知,组织地方政府相关部门、电网企业、用户企业、行业协会等各方协同联动,聚焦传统产业改造提升、新兴产业培育壮大、未来产业超前布局建设对供电质量提出的新要求,围绕推进解决电压暂降等重点问题,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

为何要开展专项行动?

开展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是推动解决制约新质生产力发展问题的重要举措。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加速演进,我国芯片制造、生物医药、精密加工、新能源汽车、算力设施等新兴产业、未来产业快速发展,石油化工等传统产业数字化、智能化改造加速升级,对供电质量敏感性高,轻微扰动就可能造成生产设备停机,导致产品报废甚至生产线损坏。专项行动聚焦解决当前突出问题和满足未来发展需要,推动各地政企协同工作机制高效运行,显著提升电网企业高水平供电能力,加快形成市场化服务体系,有效构建“权责明晰、协同高效、服务精准”的供电质量治理格局。

行动重点工作

围绕对电能质量敏感的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终端监测实现全覆盖,重点供电线路电压暂降对新质生产力相关企业生产经营影响明显降低的工作目标,提出一系列具体举措,指导地方发展改革部门、能源(电力)主管部门强化统筹协调和政策引导,明确各方权责,完善标准体系。

督促电网企业加强电网侧源头防控,进一步优化网架结构,提升线路绝缘化水平和防雷抗灾能力,通过智能化手段实现故障快速隔离与负荷转供,最大限度减少故障对用户侧的影响。

推动用户企业树立主动防治意识,合理配置不间断电源(UPS)、动态电压恢复器(DVR)等治理设备,提升自身生产线电压暂降耐受能力。

发挥行业协会和科研院所专业优势,建立电能质量监测数据共享机制,发布典型案例与技术指南,推动从“被动抢修”向“主动防御”转变。

加快开展电压暂降监测、分级管理等基础性强、需求迫切的标准制修订工作,并在重点区域创新打造一批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高供电质量标杆园区,实现园区内“设备零扰动、生产零损失、企业零影响”,示范带动区域供电质量整体提升。

行动目标

供电质量提升专项行动将通过三年推进实施,2028年底前各项任务全面落实落地,推动新质生产力高质量发展的供电保障能力更加坚强、覆盖范围更加广泛、支撑作用更加有力、服务响应更加高效,着力解决新质生产力发展的“后顾之忧”,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安全、高效的能源电力支撑。

 

二

能源局:六省纳入电力综合监管

近日,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6年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的通知发布,决定在河北省、吉林省、福建省、湖南省、广东省、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开展电力领域综合监管工作。

具体工作将在节能降碳任务落实方面、自然垄断环节规范运营方面、电力市场建设和市场秩序方面、电力基础设施运营和用电营商环境四个方面开展。

节能降碳任务落实重点涵盖四大方面:

一是监管发电、输配电节能降碳改造,重点核查 2025 年以来煤电 “三改联动”、新一代煤电改造升级及输配电线损降低等情况。

二是监管 “沙戈荒” 新能源基地建设运行,重点核查基地电源与送出工程建设、新能源消纳、外送通道与电源协同建设、外送电量中新能源占比等情况,同步调研基地规划落实情况。

三是监管可再生能源消纳能力提升,重点核查新能源外送与就地消纳、重点电网工程建设、调节能力优化专项行动、调度运行及利用率监测报送等情况,调研消纳责任权重落实、年度开发规模上限设定等内容。

四是调研绿电直连支持零碳园区建设及碳排放置换源核定,重点核查零碳园区绿电直连项目落地、发电量与购电量,碳排放置换 “两高” 项目发用电,置换源企业绿电替代、自备电厂煤电发电量及煤炭消费压减等情况。

工作步骤

原文如下

 

 

三

发改委发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

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4月9日,国家发改委发布第41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公布《电力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及治理监督管理规定》。

规定指出,电网或电力设备设施出现的下列任一项情形判定为一项重大隐患。

其中提到,并入220千伏以上电压等级电网的风电场、光伏电站、电化学储能电站不具备国家标准规定的低电压穿越能力、高电压穿越能力、电压控制能力、动态无功支撑能力和频率运行适应性,或未按电力调度机构要求将有功功率控制系统、无功电压控制系统投入运行,或未按国家标准要求完成并网试验。

原文阅读

 

四

山东济南:将预防性试验作为

用户侧电力设备接入电网的

前置条件可能增加用户负担

4月14日,济南市发展改革委员会对贾承悦代表提出的关于“出台客户侧设备,严格执行电力设备预防性试验规程及强化隐患治理相关政策”建议做出答复。

其中提到,对用户侧电力设备隐患设定行政处罚,尚无国家层面法律和相关条例规定予以支持;省、市层面相关条例明确了供电公司可针对用户侧电力设备隐患,采取中断供电措施。还指出,如将预防性试验作为用户侧电力设备接入电网的前置条件,可能影响在优化营商环境大背景下获得电力的便捷性,且如果该类试验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则可能增加用户负担。

此外还提到,《中华人民共和国能源法》已于2025年起实施,电力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和专项条例预计将陆续进入修编程序。济南市将根据上位法律法规修编情况,适时启动《济南市电力管理条例》修编程序,在充分衔接国家、省级能源监管工作要求的前提下,高度重视维护用户侧用电安全的必要性和推进坚强配电网、智能微电网的现实意义,细化明确针对用户侧用电设备的监管责任、监测方式、约束措施。

原文如下

 

五

四部门联合召开座谈会:

坚决抵制储能行业不合理、

不正当竞争行为

4月9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市场监管总局、国家能源局相关司局联合召开动力及储能电池行业企业座谈会,部署规范产业竞争秩序相关工作。

会议强调

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理锂电池行业“内卷式”竞争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深刻认识治理“内卷式”竞争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决抵制不合理、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健康有序市场环境。

会议要求

巩固深化规范产业竞争秩序工作成效,发挥部门协同工作机制作用,持续深入推进产能预警调控、规范价格竞争、压缩供应商账期、加强产品质量监管、打击知识产权侵权、治理“内卷外化”等工作,并对地方招商引资行为予以规范引导,统筹推动产业高质量发展。会议还讨论了动力和储能电池行业非理性竞争负面行为清单。

中国汽车动力电池产业创新联盟、中国电池工业协会、中国化学与物理电源行业协会、中关村储能产业技术联盟以及16家重点动力和储能电池企业等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免责声明

文章版权归原作者及原出处所有。本公号只提供参考并不构成任何投资及应用建议,亦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根据著作权人的要求,立即更正或者删除有关内容。本公号拥有对此声明的最终解释权。

 

南京康迪欣电气成套设备有限公司